關于滑雪場地的設備
(1)較大規模的滑雪場所應配備壓雪機、空中索道、拖牽索道、“魔毯”索道、造雪系統、雪地摩托車、雪上運輸機等機械設備。 一個滑雪場所最低應配備一條索道和一臺滑雪道平整專用設備。
(2)滑雪場所內所有索道運行路線和設備均應符合國家特種設備管理要求,取得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后方能投入使用。
(3)索道設備與滑雪道要留有安全間距,不得影響滑雪者正常安全滑行。
(4)各類索道的起終點區域不得狹窄,要便于排隊、停留及安全便捷上、下索道,安全措施要嚴密。要嚴格限制滑雪者直接滑向乘用位置。
(5)索道的運力應與滑雪人數及雪道規模、數量相匹配。
(6)滑雪場所內的各種設備均應取得產品檢驗合格證明,保證能隨時啟用,并由具有相應資質證書的人員操作、管理。主要負責人要全面、嚴格執行《中國滑雪運動安全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