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履行政府職責 加強行業管理 切實保障群眾參與冰雪運動安全——國家體育總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解讀《關于進一步加強冰雪運動場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
近日,國家體育總局、公安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冰雪運動場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體育總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表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冰雪運動發展,2019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以2022年北京冬奧會為契機大力發展冰雪運動的意見》(中辦發〔2019〕19號),要求大力普及群眾性冰雪運動,建設群眾冰雪設施,豐富群眾冰雪活動,同步做好安全保障。體育總局等8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職責,強化監管舉措,做好冰雪運動場所安全管理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冰雪運動安全,研究制定了《意見》。
一、《意見》的起草背景和過程
冰雪運動具有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人身危險性大等特點,近年來各地滑雪場、滑冰場的人身傷害事故時有發生。
為了加強冰雪運動場所的安全管理,體育總局牽頭組織成立起草工作組,對文件的總體思路、管理職責、制度措施、執法檢查等方面開展深入研究和論證,起草了《意見》草案,并多次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冰雪運動場所經營者、冰雪運動參與者、相關專家學者的意見,對草案進行修改完善。2019年7月,在文件基本成熟的基礎上,體育總局書面征求公安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等相關部門意見,在研究采納相關部門意見后形成會簽稿,并按規范性文件指定程序會簽印發。
二、《意見》起草的總體思路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大力普及群眾性冰雪運動,建設群眾冰雪設施,豐富群眾冰雪活動,同步做好安全保障的相關要求,做好安全風險防范工作;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推動“帶動三億人參與冰雪運動”以及“北冰南展西擴東進”戰略實施,本著對人民生命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牢固樹立安全管理工作紅線意識,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參與冰雪運動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明確“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和“誰審批、誰監管” “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高度重視冰雪運動場所安全管理工作;
(四)強化政府部門間協同,建立有效順暢的溝通協調和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切實履行政府監管職能。
三、《意見》的主要內容
《意見》共分四個部分19條。第一部分明確了冰雪運動安全管理的主體和基本原則,主要涉及體育、公安、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管、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林業和草原八個部門,管理的總要求就是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
第二部分細化和明確了八個部門各自的監管職責,分別按照職能進行監管,從而形成工作合力。
各級體育部門主要有5項:一是體育總局要加強體育行業安全監管,牽頭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冰雪運動場所的相關建設標準、運行規范。二是全國性冰雪運動項目協會要制定冰雪體育賽事活動的參賽指南、辦賽指引,促進各地冰雪賽事活動組織水平的提高。三是地方各級體育部門要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提高冰雪運動場所安全保障和應急處置能力,普及冰雪運動安全知識,不斷強化運營單位的安全責任意識和人民群眾的冰雪運動安全意識。四是地方各級體育部門要建立本地區冰雪運動場所名錄庫,聯合相關部門定期組織開展冰雪運動場所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檢查,指導經營者建立健全安全風險評估和預防制度,形成常態化監管工作機制。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和重大風險的冰雪運動場所要分類分級登記建檔,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五是地方各級體育部門要組織推進和管理本地區的冰雪運動場所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并向社會公布結果,提示安全風險。鼓勵通過第三方機構對冰雪運動場所開展安全生產狀況評估評級,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評估評級結果,地方各級體育部門應當予以采信。
各級公安部門依法指導、監督冰雪運動場所運營單位治安保衛工作;依法對大型群眾性冰雪賽事活動進行安全許可;依法查處冰雪運動場所和冰雪賽事活動中的各類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事)件。公安派出所依法對冰雪運動場所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各級自然資源、林業和草原部門依法對森林、草原等景區范圍內的冰雪運動場所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依法對冰雪運動場所、冰雪賽事活動建筑物的工程質量安全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各級衛生健康部門依法對冰雪運動場所衛生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依法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實施冰雪運動場所監督管理工作,各級消防救援機構依法開展冰雪運動場所消防監督檢查,組織消防救援。
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冰雪運動場所特種設備安全、食品安全、經營秩序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第三部分是對冰雪運動場所經營者、冰雪賽事活動的舉辦者、冰雪運動場所消費者和冰雪賽事活動參與者的相關要求。經營者要承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安全管理規定,保障冰雪運動場所的安全運營。冰雪賽事活動的舉辦者應當建立組織機制,明確活動舉辦相關事宜及責任分工,組織制訂安全工作方案及相關預案,落實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責任制度。冰雪運動場所消費者、冰雪賽事活動參與者應當依法、文明、理性參與冰雪運動,遵守冰雪運動場所和賽事活動的安全管理規定,服從經營者和主辦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部分是對冰雪運動場所開展日常檢查和相關行政執法活動提出要求。強調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以器材裝備、人員配備、安全標識、防護設施、經營規范等為重點,督促冰雪場所經營單位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監管部門要依法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地方各級體育部門要聯合同級公安、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定期開展冰雪運動場所安全生產檢查。體育總局將聯合相關部門對各地檢查情況開展抽查。
《意見》的印發,必將進一步推動全國冰雪運動場所安全管理工作扎實開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冰雪運動安全,有力促進我國冰雪運動健康有序發展。